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,激发学生遵守校纪校规、明礼诚信、励志勤学、营造良好宿舍风貌的自觉性和积极性,形成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优良学风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特制定我院开展学风舍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重点督察学生上课迟到、早退、旷课情况;桌布铺设等尊师情况;违规带食品进入教室以及学生穿拖鞋和衣着情况;学生晚归等就寝纪律和学生安全隐患查处及校纪校规学习和遵守;宿舍卫生等情况。通过开展学风舍貌督察,全面掌握学生全天各阶段学习情况,查找存在的不良风气和突出问题,加以及时整改,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。
成立以学院学生会等干部组成的学院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,分别对学院的学生课堂迟到情况,宿舍卫生、安全隐患查处和学院大型活动出勤情况等进行不定期的抽检。通过密集的学风督察工作,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良风气和突出问题,并有针对性的加以整改。
建立学风督察通报制度,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力度,学风督察抽检结果定期向全院通报抽查情况及存在问题。实现督察结果与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机联结,使学生在学风督察中的表现切实与评奖、评优和推优入党等挂钩。
充分发挥班级的基础作用,深入开展先进班级、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将班级、宿舍建设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,与“先进班集体”创建活动结合起来,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的作用,为优良学风的形成奠定基础。在督查中应注意以下工作几点要求。
1、督察小组成员在执勤中应做到:讲话和气、礼貌待人、照章办事、文明执勤、秉公办事、不讲私情。
2、督察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负责,严格按照执勤安排开展活动,对于校园内一切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管理。
3、督察小组成员在执勤期间有权处理一定的问题。对于不听教育或劝阻者予以记载并向小组负责人反映。
4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团总支)对督察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和自身行为进行考核监督;对于违犯纪律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;对于工作不负责任、违反有关规定的及时予以撤换。
| | | | | 每个学期之初,根据各班课程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。
| | | | | 每个督察组每周督察不少于3次,重点是上午第1、2节和下午5、6节
| | | 检查各班出勤情况,重点记录无故旷课、迟到人员名单;桌布铺设、擦黑板、上课起立,违反守校规校纪,宿舍卫生等情况
| 学生主席、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带队督察;真实记录,资料齐全,不得弄虚作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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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形成鼓励先进,促进其他同学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,特制定以下措施。
各班级能够根据学院要求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,在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、团支部的评选中优先考虑,抽查中两次不合格,取消本学年的各种先进评选。
宿舍督查中,每月评选卫生状况良好、遵守校规校纪良好的前10名宿舍为系级优秀宿舍,给予通报表扬,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加分,对于卫生情况差的宿舍通报批评,并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。每次督察中宿舍卫生情况差的宿舍成员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益劳动;违反校规校纪的宿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,宿舍成员中的学生干部(包括班干部、学生会干部、党员、宿舍长)给予加重处罚,情节严重、屡教不改者撤销一切职务,党员给予党纪处分,预备党员不予转正。
针对旷课、迟到、早退的学生检查次数达到三次,取消本学年一切评优评奖、困难补助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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