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管理学院

关于2012—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3-04-27    

为进一步巩固与提高教学质量,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学院开展2012-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
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、课堂教学:重点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。包括:教师授课质量、教师出勤情况、学生出勤及听课状态、与教学日历的符合度、教案等。重点检查新上课教师、上新课教师及多媒体教学情况。

2、实践教学:主要检查实验教学、课程设计、实践实习等。

3、毕业设计(论文):认真完成好2013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重点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控制,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。主要检查毕业设计(论文)的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过程控制记录、教师指导情况、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度情况、学生出勤、毕业实习等。

4、课程建设:做好省、院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,重点是录像等资料的备案。

5、专业建设:做好专业建设近远期规划制定工作,相关系(部)做好本年度专业申报的工作。

6、质量工程:做好“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”建设工作(如: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专业综合改革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)。

7、教学研究:督促教师做好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申报、研究、结题、备案等工作。

8、教学资料:加强教学原始资料(如:试卷、毕业设计、实验实习报告、课程设计、听课记录等)的归档,做好系(部)各类规章制度的建设。

9、教研活动:加强新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及试讲工作,做好集体听课、备课等教研活动的记录。

二、检查程序及方式

1、以系(部)自查为主,学院、教务处、督导组重点抽查。

2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系(部)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实施计划。要求系(部)主任、书记、副主任与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进行听课,切实掌握教学动态情况。系(部)主任、书记、副主任每人听课至少2次,教研室主任听课至少6次,并填写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干部听课记录》(见附件2),《听课记录》在教学检查结束后,统一存档备案,学院进行检查。

3、各系(部)、教研室应通过组织公开课、观摩课等方式来帮扶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
4、各系(部)组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,做好座谈会记录,并存档备份,学院进行检查。

三、检查时间

2013年4月27日——2013年5月12日。